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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8日 10:18:27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统招博士后,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学校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评价。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人员特点,实施分级分类评价,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师生医务员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师生医务员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对学校事业发展产生的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学校关于廉洁从业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档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档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

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完善考核细则,结合岗位实际情况采用内部评议、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业绩测评或综合评价等方式组织进行。学校中层领导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参加考核并确定档次。

1、教学科研岗人员

聚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要求,重点考核教书育人、学术贡献和社会贡献等情况。对于专任教师,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山大教字〔2021〕3号)等文件要求,突出对教学工作量、质量和成果的考核;对于科研人员(含统招博士后、专聘科技人员等),突出考核科研工作情况和岗位目标达成情况。

2、辅导员

按照《山东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山大党字〔2022〕47号)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履职情况和育人成效等工作情况,综合学生评议、学院(培养单位)考评和相关部门考评情况,由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最后确定被考评人的师德考核等级与年度考核等级。

3、管理支撑人员

管理人员要注重对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的考核。学院行政人员,要突出履行支持保障职责考核,注重对服务水平、贡献大小、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考核。实验技术人员重点关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仪器设备管理利用与功能开发、技术改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1、学院党委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2、以各党支部为考核单位,组织本支部教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考核、评优工作。按照“分类评价”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教学科研支撑人员、辅导员考核单独组织,听取多方评价意见。

3、各支部按核定的指标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主页-信息服务门户-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于2月25日前提交;

2.各党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各党支部根据考核评议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建议考核等次,向学院考核小组上报推荐,学院考核小组最终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优秀等次人选按学校最终划拨的指标数确定;

4.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职工收到短信通知后登陆系统确认考核结果,并扫描二维码实施线上签名;

6.学院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7.学院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本单位人员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确认无误后提交学校;

8.学校审核考核情况,印制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相关要求

请各支部于1月31日前完成各支部考核工作,将《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登记表》发送至人事秘书李慧慧lihuihui@sdu.edu.cn。